浙大城市學院-2023年招生章程
院校招生辦公室
浙大城市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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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院校全稱 |
浙大城市學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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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院校國標碼 |
130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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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校址 |
杭州市拱墅區(qū)湖州街51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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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層次 |
☑本科 □ ??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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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辦學類型 |
☑ 普通高等學校 □ 成人高等學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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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頒發(fā)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|
院校 |
浙大城市學院 |
證書 |
學生畢業(yè)后,授予浙大城市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(yè)證書;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,授予浙大城市學院學士學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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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|
學校設立招生就業(yè)工作領導小組,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,研究、制定學校招生政策,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。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,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。學校紀檢監(jiān)察室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(jiān)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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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|
學校面向全國16個省(自治區(qū))招生,招生計劃以各?。ㄗ灾螀^(qū))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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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預留計劃數(shù)及使用原則 |
無預留計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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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、專業(yè)教學培養(yǎng) |
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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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|
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,學校執(zhí)行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的規(guī)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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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、錄取規(guī)則 |
(一)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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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、收費標準 |
學費 |
學校各本科專業(yè)均實行學分制收費,學費由專業(yè)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。每學年初,各專業(yè)學費按浙江省價格主管部門規(guī)定標準進行預收;每學年結束時,根據(jù)所注冊專業(yè)及實際所修讀的學分數(shù)結算。收費標準如下: |
住宿費標準 |
1600元/生·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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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四、資助政策 |
(一)學校為優(yōu)秀學生設立學業(yè)優(yōu)秀獎學金、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業(yè)類獎學金、對外交流獎學金、優(yōu)秀團隊獎等。此外,學生還可獲得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、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及由社會各界捐贈的各項外設獎學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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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五、監(jiān)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|
學校招生工作實施“陽光工程”,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(jiān)督。社會監(jiān)督舉報電話:0571-88285768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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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六、網(wǎng)址及聯(lián)系電話 |
浙大城市學院本科招生網(wǎng): http://zs.hzcu.edu.cn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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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七、其他須知 |
(一)學生從入學第一學年的第二學期開始可提出轉(zhuǎn)專業(yè)申請。 |
招生工作辦公室
2023年6月1日